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称,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被指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并终结,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指控,周清玉利用其在国家开发银行担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企业经营、人事安排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了巨额财物。在离职后,周清玉利用其原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大量财物。他应当以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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