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柴荆
实习生 何佳仪
9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门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门监管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具体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资料虚假理赔,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荆门监管分局罚款2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张俊(时任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洋支公司经理)对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虚假理赔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韩星(时任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屈家岭支公司经理)对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资料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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