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3日印发《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显示,2020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厂供电煤耗为305.5克标准煤/千瓦时,比2015 年下降9.9克/千瓦时,比2010年下降27.5克/千瓦时,比2005年下降64.5克/千瓦时。以2005年为基准年,2006—2020年,供电煤耗降低累计减少电力二氧化碳排放66.7亿吨,对电力二氧化碳减排贡献率为36%,有效减缓了电力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增长。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国火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
《实施方案》提出,对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应加快创造条件实施节能改造,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并视情况将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不低于3.5 亿千瓦。
同时,鼓励现有燃煤发电机组替代供热,积极关停采暖和工业供汽小锅炉,对具备供热条件的纯凝机组开展供热改造,在落实热负荷需求的前提下,“十四五”期间改造规模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
此外,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十四五”期间完成2亿千瓦,增加系统调节能力3000—4000万千瓦,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十四五”期间,实现煤电机组灵活制造规模1.5亿千瓦。
(编辑:林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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