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汇聚了该省民政厅、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等16部门的力量,实施了“6大专项行动”和“24项重点任务”,侧重于提高精神素养、监护质量、精准扶贫、安全保障、心理关爱、教育基础,全面提高关爱服务质量,更好地保障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是指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双方均跨越县域外出务工超过3个月,或者一方跨越县域外出务工超过3个月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困境儿童主要指因家庭贫困而出现生活、就医和就学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而出现康复、照顾、护理和融入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而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青海省各民政部门将加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孵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调动公益慈善资源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阅读指导、运动游戏、精神陪伴等专业服务,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该省正在加强对农村(牧区)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状况评估核查,以及及时制定落实干预帮扶措施。对存在监护风险的儿童,也会进行监控和援助。对符合监护情形的儿童,会进行妥善安置和全面服务;对需要委托照护的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指导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及时签订委托照护协议,压实监护责任,确保儿童得到妥善照顾,防止出现儿童失管失教的现象。
该省还将加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职业培训,帮助提升他们的技能素质和稳定就业能力。这里也会广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政策,并加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对于那些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人,该省也会有针对性地推荐用工岗位信息或创业项目信息,帮助他们顺利融入就业和创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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