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属地街镇、河长、养护第三方等责任,加强河道巡查与河道养护,及时上报解决问题。依托河长制,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紧密协同,并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共同保护水生态环境。
第二,加强水质监测,实施预警管理。严格执行河湖水质监测计划,对镇管及以上河湖、村级代表断面及“三查三访”水质断面进行监测,实施“红黄蓝”三色管理预警工作体系,明确水质易反复水体管理要求,及时识别水质易反复水体并纳入清单管理。
第三,聚焦重点问题,突出源头管控。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加强泵站、水闸、河道保洁单位联动,落实排口垃圾拦截装置内漂浮垃圾清理工作,发挥水闸引清调水能力;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出水水质管控,定期跟踪监测水质。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会同区水务局,加强水质监测与水质易反复水体排查。结合全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统筹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河道日常养护等重点工作,以防止水质反复为重点,持续推动全区水环境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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