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为深入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牵头组织教育、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成立两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主管领导带队深入全市十个县(市)、区,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属地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要求配备学校食堂包保干部,包保干部是否照单履职;行业主管部门是否落实管理责任,是否指导和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与省平台联网;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严肃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督导检查,共检查学校食堂50家,发现食品安全制度不完善、日常管理不规范、鼠(虫)害防制措施不到位等问题206个。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督查组要求各地各部门依法依职责加强指导、及时处理,并将问题纳入工作台帐,形成闭环清单,逐个销号,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督查组要求,一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明确细化各阶段重点任务,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二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学校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执法宽、松、软问题。
为了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加强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我们要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学校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有效实施。
我们还要指导学校食堂规范经营行为。学校食堂是学生的主要用餐场所,必须保证食堂的经营行为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我们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确保食堂的食品安全。
我们要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威胁,我们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学生的食品安全。
加强日常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学校食堂规范经营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这是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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