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郑州市房管局公布通知,进一步强化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工作。
根据通知,郑州市实行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制度。
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郑州市存量房交易资金保证机构。
交易双方当事人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包括一次性付款、首付款、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房款等)存入郑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银行账户后,交易双方当事人方可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除交易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交易资金应全部纳入资金监管。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大河财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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