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丨余晖
9月12日,山西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提到了“忻州市代县县委原书记田永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通报提到:2016年至2023年,田永清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食用高档菜肴,饮用高档酒水;借逢年过节之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38万余元,以及高档酒水等礼品。田永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通报显示,2024年4月,田永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田永清,男,1967年10月出生,山西原平人,大学学历,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他曾担任过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宁武分局副局长,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管理局经营管理处副处长、处长、工程管理处处长,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管理局副总工程师、太原分局(分公司)局长(经理)。
2015年5月,田永清任代县县委书记,当时和他搭班子的代县县委副书记、县长是郝江陵。
郝江陵,女,汉族,1966年10月出生。2023年7月,时任忻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郝江陵被查。2024年1月,郝江陵被双开,通报提到,她罔顾职责使命,在代县精诚矿业系列事故瞒报问题中失职失责。
2021年6月10日7时20分许,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3935.95万元。
事故发生不久,2021年7月19日,田永清被免去代县县委书记职务。
2022年8月,《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 “6·10”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对外发布。
报告显示,因为上述事故,田永清、郝江陵均被问责——田永清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郝江陵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版权声明】本文著作权归政知新媒体独家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暂无评论,664人围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