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8日电 为加强财会纪律,打击财务造假,提升注册会计师诚信执业和独立性,中注协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
1.独立性准则独立成篇
独立性是鉴证业务的核心,为强调其重要性,将原职业道德守则中相关内容独立出来,形成专门的独立性准则,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印发,提升权威性和强制力。
2.明确公众利益实体范围
明确对公众利益实体进行财务报表审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遵守更严格的独立性要求,并公开披露。明确公众利益实体范围,并提供判断实体公众利益影响的指引。
3.加强收费规定
明确审计收费不得受其他服务影响,强化对收费过度依赖个别客户的要求,要求公众利益实体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应与治理层沟通并公开收费信息。
4.强化非鉴证服务规定
明确禁止向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提供可能损害独立性的非鉴证服务,并要求非鉴证服务需获客户治理层允许。加强对非鉴证服务独立性影响的评估,对某些服务提出更严格要求。
5.强化技术相关规定
强化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时,与技术应用相关的规定。
中注协表示,将吸纳各方反馈意见,完善文本,履行相关程序后正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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