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多部门联合保障农村(牧区)留守与困境儿童权益
青海省汇聚了该省民政厅、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等16部门的力量,实施了“6大专项行动”和“24项重点任务”,侧重于提高精神素养、监护质量、精准扶贫、安全保障、心理关爱、教育基础,全面提高关爱服务质量,更好地保障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农村(牧区)留守儿童是指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其父母双方均跨越县域外出务工超过3个月,或者一方跨越县域外出务工超过3个月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困境儿童主要指因家庭贫困而出现生活、就医和就学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而出现康复、照顾、护理和融入困难的儿童,以及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而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青海省各民政部门将加强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孵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调动公益慈善资源等方式,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有针对性地为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提供阅读指导、运动游戏、精神陪伴等专业服务,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